2019-11-27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划定为一类低排区。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禁止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类低排区内使用。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类低排区内使用。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类低排区内使用。
2019-11-27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禁用区划定范围:本市四环路(绕城高速,G4201)(含)以内所有区域;剑南大道以东、成自泸高速(G4215)以西、四环路以南、六环路(第二绕城高速,G4202)以北范围内(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区域。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2019-11-27
泸州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15号),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成都平原地区8市人民政府应完成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的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川南、川东北地区各市应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019-11-27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自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其中,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通州区行政区域西边界,东至任港路、京榆旧线、白师路、右堤路、堡东路、潞城中路、武兴路、京滨线(以上道路均不含)组成的边界,北起潞苑北大街(不含),南至京哈高速公路(不含)的区域。
2019-11-27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我市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即低 排区)为: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 区,望城区城市建成区,长沙县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 槊梨街道、长龙街道。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2019-11-27
义乌市蓝天办将打出一套组合拳 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
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非道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经初步摸排,义乌市共有4大类6000余辆。这些机械监管难度大、油品无保证、燃烧不充分、作业时间长,排放污染严重,经初步测算,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80辆国Ⅴ小轿车。
2019-11-27
眉山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人口集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
2019-11-27
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城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放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规定的III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柴油移动工程机域,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卡车等。
2019-11-27
关于开展南通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申报登记的通告
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范围 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兼顾全部区域,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